石化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傳感器強制5年失效,你怎么看?
猜測專家參考的依據
可燃氣體探測器使用年限很大程度指的是氣體傳感器的壽命,因為氣體傳感器的壽命要大大短于可燃氣體探測器其他部件的壽命。
1.按照規范GB 29837-2013《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與報廢》,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氣敏元件(氣體傳感器)使用壽命不過5年。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行業標準《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中規定,商業和工業企業使用的可燃氣體探測器使用年限為3年、居住建筑使用的報警器有效期為5年,到期請及時更換。

3.DB11/T 1620-2019《北京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規程》北京地標規定:5.17.3.1 居住建筑內的可燃氣體探測器使用年限為五年,商業和工業場所內的可燃氣體探測器使用年限為三年,過使用年限應報廢。
4.《廣東省餐飲場所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使用工作指引》(試行)規定:餐飲場所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各種探測器使用年限為3年,緊急切斷閥使用年限為10年,到期后應及時更換。
5.GB 15322.1-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第1部分:工業及商業用途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也明確要求在說明書中應標明氣體傳感器使用年限:4.3.1.13 探測器使用說明書應滿足GB/T 9969的相關要求,并應注明氣體傳感器的使用期限。
個人經驗分析
1.規范中的適用范圍有明確說明:
GB 29837-2013《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與報廢》
1 范圍
與報廢要求本標準規定了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
本標準適用于設置在建筑中的火災探測報警產品。其他特殊場所使用的火災探測報警產品可參照執行。
2.規范中有提到各類傳感器的壽命時間,是建議不是強制!
6.1.1 火災探測報警產品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12年,可燃氣體探測器中氣敏元件、光纖產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壽命不超過5年。生產企業應在產品說明書中明確規定產品的預期使用壽命。
6.1.2 產品達到使用壽命時一般應報廢。若繼續使用,應對所有達到使用壽命的產品每年逐一按本標準維修檢測要求和接入復檢要求進行檢測,并進行系統性能測試,所有檢測結果均應合格。并應每年抽取系統中的火災探測器,進行下述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3、石化參考標準規范,GB/T 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里有提到各類傳感器的壽命時間,是建議不是強制!
圈友理解:就和汽車年檢類似,可然有毒報警器一年一檢,只要能滿足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里的性能指標要求就可以繼續使用,不能依據說明書或廠家或其他不是相關強制規范要求定期報廢,這樣會造成企業負擔和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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